各系:
我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及办法:
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1、每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有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甲方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打印),乙方为毕业生本人(由学生填写本人姓名),丙方为“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由学生代为填写);
2、乙方暂缓就业时间栏填: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丙方栏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栏填:“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由学生代为填写),邮政编码栏填:511363(由学生代为填写),日期栏填写:2011年6月1日。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暂不迁移。
2、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3、有需要办人事代理的同学可以自行联系人才市场或到就业办领取相关材料,如广东省人才服务局:余小姐、余先生,联系电话:38913251、28686056。
4、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的比较:
|
暂缓就业 |
人事代理 |
档案身份 |
学生 |
干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 |
工龄计算 |
0 |
从挂靠之日起计算工龄 |
档案工资 |
0 |
根据工龄及职务调整工资级别 |
职称认定 |
无法完成 |
本科生毕业满一年认定为助理级 |
劳动关系 |
无法与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
能够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及办理用工手续 |
社保关系 |
企业无法为其购买社保 |
能够享受社保福利 |
户口 |
暂留在学校集体户口 |
解决户口问题 |
人事行政关系 |
暂留学校 |
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
费用 |
免 |
每家人事代理为占领市场都会推出优惠价格 |
七、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紧,政策性强,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及时办理暂缓就业手续。逾期未办的,后果自负。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登记表》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2011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