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的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及总结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 严格执行《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和《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增教文[2013]2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良好学风,严格杜绝学位论文抄袭剽窃等作假行为,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2. 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系自行负责。各系要成立答辩委员会,制订答辩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附件4)于4月4日前提交教学处实践教学科。各系务必在5月1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5月24日前完成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3.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论文(设计)严格审查,包括对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格式、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等。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中无学生签名不得允许其参加答辩;发现论文(设计)抄袭,或两人、多人成果的主要部分雷同者,一律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和成绩。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要有50%以上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毕业论文在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各系答辩委员会要严格把关。
4.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最后定稿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获得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全员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学分。
5.各系(部)要按照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安排答辩,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必须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中。答辩小组必须由3位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组成,组长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毕业论文(设计)评优与总结工作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系要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办法(试行)》(增教文[2009]0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2.各系按照不超过论文(设计)总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5);按照评选办法规定以不超过指导老师总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指导老师,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6),各系填写《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7)、《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8),并将以上材料(申请表需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仅需电子版)于5月20日前上交教学处实践教学科,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3.教学处将组织人员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复评,经公示后正式公布评优结果,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各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之处,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监控制度。按专业填写《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附件9)、《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数据汇总表》(附件10),并于6月20日前将上述两份汇总表电子版、《2014届毕业论文工作总结》(附件11)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学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2014年3月25日
来源: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及总结的通知 - 实践教学动态 - 教学处
http://oa.gcc.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7&id=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