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我院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实行各学科专业间的交叉渗透,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增院教字[2013]13号)文件精神,学院将于2013年9月全面启动实施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允许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申请修读。
学生通过高考录取并已在我院取得学籍的专业为主修专业。辅修专业和第二专业是指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前提下,兼修与原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学分和45学分;双学位专业是指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前提下,兼修与原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60学分。
根据规定,具有我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前两个学期必修课程中补考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
我院实施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教育,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手段,对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展学生的成才空间,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链接: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http://oa.gcc.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57&id=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