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广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广商学字[2021]17号)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团审核、年级学院初审并公示,拟评选曾春梅等91名同学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2年9月21日至9月30日)以署实名的方式对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
办公室地址:第二行政楼310
广州商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