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院2014年5月8日颁发的《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毕业 生评选暂行办法》(增院学字[2014]8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就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并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15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评选办法》第四条。
三、评选程序
详见《评选办法》第五条。
四、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 个人申报:4月27日—5月10日
- 年级推荐和各系审核:5月11日—5月22日
- 学院评审组评审:5月23日—5月28日
- 公示:5月29日—6月6日
- 学院审批:6月7日至6月15日
- 表彰:6月下旬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和学生工作处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系和学生工作处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坚持规范管理、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择优评选原则,坚持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按时提交评优材料。各系务必在5月20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提交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纸质版)、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优秀毕业生典型材料(电子版)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林婉芳 联系电话:020-82878480
邮箱:
zcjiangzhudai@163.com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
附件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