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申报及认定2013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要求,经各系审核和认定,教学处复核,现将广州商学院2011级、2012级学生2013年度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各系教务员反映,由教务员统一向教学处实践教学科反馈。
(实践教学科联系方式:何老师,电话82870990、8217(内线))。
附件:
1.2011级学生2013年度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2.2012级学生2013年度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