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及《关于申报及认定2014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要求,在各系认定的基础上,教学处对2011级创新学分进行了复核和公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按照201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须修满5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截止目前,各系均有部分学生尚未修满。请各系高度重视,根据预警名单(附件3),结合毕业资格审查,对2011级创新学分未满5分的学生进行学籍预警, 确保通知到学生家长,并于4月20日前将预警情况报教学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2011级学生创新学分统计表
2.2011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3.2011级学生创新学分预警名单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