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公共选修课考试时间为第17-19周,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0-21周。具体安排详见教学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8时-2015年1月9日23时59分。具体安排详见教学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的通知》。
三、排课工作
各系(部)应遵循教学规律,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于2015年1月26日前完成下学期排课工作。充分发扬协同精神,做到及时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合理编排课程表,共同建立校内各单位之间资源共享协同育人和服务管理机制。具体安排详见教学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四、教材征订
各系(部)应规范教材选用机制,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于2015年1月15日前完成下学期各类教材的选用与征订工作,要确保优质教育资源进入课堂,要确保每个学生都要携带教材进入课堂。具体安排详见教学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五、
学籍预警
各系应对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于2015年1月26日前对本学期所修总学分低于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三分之二者提出警示,并将被警示学生的“学生成绩家庭通知单”及时寄送学生家长。同时,于2015年1月26日前将学籍警示名单报送教学处学籍管理科(第一行政楼217室)。
六、
期末教学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各系(部)应认真规范做好教学档案的保存、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注意收集、归类、装订及保管教学各主要环节过程管理的档案资料。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规范。
1.教学计划执行材料归档。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调整申请表、开课计划、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教案等。
2.实践教学材料归档。包括:实验实训计划、报告;实习计划、总结、报告以及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等。
3.教学管理材料归档。包括:系(部)领导及任课教师、辅导员听课记录表;教研室工作记录本;教师个人工作总结、教研室工作总结、系(部)教学工作总结;系(部)教学检查材料;系(部)教学管理制度等。
4.期末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七、
教学工作总结
1.各系(部)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总结。教师应对本人本学期教学工作、教研活动、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自评。各系(部)应将每学期的教师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做好存档,教学处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2.各系(部)指导、督促教研室认真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并撰写《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附件1);认真做好本系(部)教学工作总结,并撰写《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总结》(附件2)。于2015年1月26日前,将教研室工作总结和系(部)教学工作总结将电子版提交教学处教学质量科(第一行政楼207室)。
八、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
(一)学生
报到
注册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院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5年3月7日(星期六)。各系要及时了解学生到校情况,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凡未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新学期选课。
(二)教学准备与落实
各系(部)在下学期开学前要准备与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落实教师到岗情况,认真做好备课检查工作。
2.进一步核对课程表,确保课程表准确无误。
3.确保各位教师及时领取课程表,明确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
4.检查学生教材征订情况,确保教材及时到位。
5.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系(部)全面检查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清洁卫生。
(三)
学期初补考
1.开学后两周内组织完成所有课程
(含公共选修课)的补考工作,各门课程补考结束后三天内完成补考成绩登分工作。
2.补考安排应及时通知学生,特别是外出实习的学生,避免漏考现象发生。
(四)公共选修课选课
开学前两周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选课,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为第三周。
(五)实践教学
1.各系(部)于开学后第三周前报送实习、见习计划及安排表。
2.各系(部)于开学后第四周前报送实验大纲、计划、实验课安排表。
附件:
1.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
2.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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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