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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全体2011级学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会议”精神,毕业生的相片及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统一采集并上网。

  2014年3月1日(星期六)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将来我院为2015届毕业生照相,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用途

  拍摄的相片主要用于我院毕业生电子注册上网备案、张贴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另外4张一寸相片将发给学生自己使用。

  二、拍摄时间和地点

  拍摄日期为2014年3月1日(星期六),各专业各班级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及次序详情见《2011级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相安排表》(附件1)。

  三、拍摄费用

  拍摄的成本费用为15元/人。各系应于2月26日前收齐学生费用后统一交到教学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7室),由教学处统一交新华社广东分社。

  四、拍摄要求

  1.各系应安排熟悉2011级学生情况的教师负责组织学生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次序进行拍摄,确保拍摄工作顺利进行。

  2.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按照班级和学号的次序排队,分批(5-8人/批)进入摄影室拍摄。

  3.学生进入摄影室后,由工作人员填写好“摄影编号”后,各位学生严格按照“摄影编号”的顺序逐一进行拍摄。请各位学生不要站错位置,一旦站错位置相片将与其本人的信息不相符。

  4.由于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学生照相时不要穿着黄色、绿色、蓝色或接近肉色的上衣,也不要穿反光的上衣,有衣领、白色的上衣为标准上衣。

  5.学生拍摄时请不要戴眼镜、帽子和耳环之类的饰物等物品。头发不要遮住额头和耳朵。

  6.学生等候拍摄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喧哗吵闹,保持良好的秩序。拍完的学生不要在拍摄室外和楼梯口逗留,以保持教学楼安静和楼道的畅通。

  五、延误拍摄处理

  1.学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当天时间准时参加拍摄,凡因未准时参加拍摄而影响其本人毕业电子注册、延误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等工作,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2.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务必于2014年5月15日前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98378,自备:学生证、身份证、40元照相和邮寄费,学校代码涂:“13667”。

  六、相片核对

  参加拍摄的学生于拍摄日开始算起,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核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查询使用方法见附件2。若相片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教学处217室勘误登记。

   附件:

  1.2011级学生毕业学历电子注册照相安排表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查询使用方法

   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O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来源: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学籍管理 - 教学处
http://oa.gcc.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57&id=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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