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商学字[2021]20号)文件规定,结合参评同学的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各年级评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最终推荐综合测评成绩以下学生申请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进行第二批公示。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以书面方式实名反馈,不实名不予受理。
辅导员办公室:第二行政楼 310 谢老师;联系方式:13106938604
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公示推荐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