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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0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增教文[2009] 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组织2010级学生申报和认定创新学分的通知》要求,经各系审核和认定,教学处复核,现将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0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6天(2013年11月22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各系教务员反映,由教务员统一向教学处实践教学科反馈。

  实践教学科联系方式:何老师,电话82870990、8217(内线)。

   附件:各系2010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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