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1.
省教育厅委托的培训院校承担本校非师范生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于2014年8月前截止。各培训院校2014年只能培训本校应届毕业年级的非师范生(专科三年级、本科四年级),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再开展培训。各培训单位所发“两学培训”证书在全国实行统考后将自动失效。凡不按上述要求培训的责任自负。
2.
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各类“两学”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也需于2014年社会认定工作开展前结束,全国统考后此类证书将不予承认。
3.
参加各级各类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在全国统考后将不予承认。
请各地教育局及相关高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落实,并积极配合做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过渡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省教师资格认定办,联系人:陈丽霞,联系电话:020—37628372。
广东省教育厅
2013
年11月19日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生就业平台
http://career.gcc.edu.cn/showarticle.php?actiontype=1&id=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