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办法》(增院教字[2013]1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各类办班的规范管理,现将本学期非学历教育办班有关申报(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申请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办班(含各类专业资格技能考试等)应于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做好培训计划与安排工作,并向教学处综合科(行政楼212室)申请与备案,由教学处会同财务处审核后,公布办班项目。
二、申请办班时,须报送下列材料:《非学历教育办班(初次)申报表》(见附件1)及《办班管理人员/专业教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招生简章》和《教学计划与教学安排》等。
三、申请与校外机构合作办班的,须提供合作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合作办班合同(协议书)草拟稿;属于以校外机构为办班主体的,还须提供合作机构开展相应培训业务的许可证明文件、收费许可证(或合作机构出具的招生简章)等。
四、本学期已经开班的项目,也应按以上要求向教学处做好备案工作。
五、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期各开班项目统计工作,请各系(部)将上一学期非学历教育项目开展情况按附件3的格式进行统计,于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前报送教学处。
附件:http://oa.gcc.edu.cn/uploadfile/2014/0307/20140307025239734.zip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