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基本教学文件。它既是一门课程或某一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也是选用教材、制订授课计划、进行教学和教学检查等教学活动的依据,更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规范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
1、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应符合时代发展,突出体现外语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既要保留长期教学实践积淀的基本经验,又要把近年来教学改革的成果融入到新教学大纲中。应准确地贯彻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要使每门课程在培养人才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院的整体要求,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课时量,分别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教学大纲编制必须注意与有关课程(如前修课程、后续课程)的衔接,内容不能重复。
4、教学大纲有一定的灵活性。鼓励在基本内容的选择、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时和教学方法的改进等方面进行探索,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编制教学大纲的要求
1、教学大纲是指导课程进行教学的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列的课程均要求编写(修订)教学大纲。
2、课程开课权所属教研室负责人须认真组织课程任课教师总结教学实践经验,充分研究本课程所应达到的能力,指定课程负责人执笔起草教学大纲。
3、教学大纲(草案)必须经课程组充分讨论,系(教研室)初审,外国语学院领导审核,教务处审批后下发执行。
三、教学大纲的执行和检查
1、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2、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备课、撰写教案和授课。
3、新课程开设前应先制订试行教学大纲,经第一轮教学执行后,再经过修订和审定后即为课程正式教学大纲。
4、在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作部分调整时,由课程组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外国语学院审批、备案后方可生效。
5、在各类教学检查中,应经常检查任课教师对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并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