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 2019 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负责人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详见省厅通知中的附件1)。
二、申报类别
2019 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每类包括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两项 。
(一)科研平台。
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 (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二)科研项目。
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研究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三、申报名额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结合实际,在申报名额内自主确定申报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类型和数量,具体限额如下;
1.创新团队项目:
我校限 1项。
2.重点领域专项: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我校限 2 项。
3.重点研究项目:
我校限 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
我校限 4项。
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我校限 4项。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鼓励学校聚焦需要解决的多学科交叉的科学技术或社会问题,申报交叉学科平台;申报的科研项目要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开展研究学校要加强对申报平台和项目的审核,特别要严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政治关。
2.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项目申报人根据专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3.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 3 项。凡不符合要求者 ,不接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和重点研究项目 ,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 ,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核的方式予以立项。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系统网址为(
http://210.76.75.91/
)。我校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4时至11 月26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