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加强对我系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养,根据学院党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2008]06号文)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在我系开展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学生党员评议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组织安排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第一学生党支部以支部书记欧莹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第二学生党支部以支部书记朱雅瑜同志和黄炳超同志为直接责任人。二、时间安排学生党员评议活动从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开始,5月30日(星期五)前结束,处理和表彰工作在本年度6-7月份进行。三、评议对象具有我系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党员(包括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四、评议程序1. 动员自学(4月22日~4月29日)因4月份是我系04及05级学生外出实习的时间,经第一、第二学生党支部委员开会讨论,一致同意先动员广大党员自学相关文件精神(《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办法》、十七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材料,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修订后的新《中国共产党章程》等)。2.自我评议(4月29日―5月10日)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以不少于1500字的书面形式,结合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总结一年来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情况,自觉清理思想,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并自我认定评议等级。(自我评议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四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宋体;必须认真对待自我评议材料的书写,作为本次评优的标准之一。)3.民主评议(5月15日―5月18日)外语系第一、第二学生党支部共同召开支部大会(5月15 日晚7:30分),会议流程如下:(1)动员学习。由欧莹、黄炳超同志负责,并对党员的自我评议进行简洁的评价(约1小时);(2)党内民主评议。由第一、第二支部委员分别负责,采取如下分组形式。讨论时会指定党员做好评议记录。派发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会议结束后上交;第一学生党支部欧莹(共12名)04B(7名)、06商B(2名)、06商C党员(1名)、06日A党员(1名)、日B党员(1名)贾琼(共10名)04A(10名)蔡少雯(共11名)04C(9名)、06商A(2名)第二学生党支部林桂梅(共8名)、05E(5名)、07商C(1名)、07商B(1名)、07涉B(1名)朱雅瑜(共10名)05C(3名)、05B(7名)张芷宁(共13名)05D(13名)黄炳超(共12名)05A(5名)、05F(7名)(3)党外民主评议。采取座谈会的形式,由党员所在的班推举两名非党员代表参加(1名班干、1名非班干),没有党员所在的班级推举一名非党员代表参加(团支书),07级统一由团支书代表参加(另外在 商C、商D、涉B班各推举一名非党员非班干代表);党外民主评议分开04、05、06、07四个级分别召开,由支部委员进行监督,指定负责人做好座谈会记录。4.组织考察(5月19日~5月23日)(1)各组织委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2)召开支部委员会,对于评价和反映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的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情况的,在进一步调查核实;(3)召开支部大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议等级,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5.材料报批(5月6日~5月30日)(1)组织考察结束以后, 各支部完整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党委审批;(2)支委根据评议结果,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均按不超过本支部相应党员人数20%的比例上报优秀正式党员和预备名单,具体人数为:党员总数(人)正式/预备党员(人)可评优秀正式/预备党员(人)第一学生党支部3213/193/4第二学生党支部445/391/86.表彰和处理(6月~7月)(1)评议结束后学院党委根据评议结果,对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按不超过本支部党员人数10%的比例评出优秀党员。(2)对不及格的党员要查明情况,据实严肃处理。外语系第一、第二学生党支部200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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